房地产和财产领域,应对COVID-19而实施的临时法案结束
2022年10月20日,新西兰的“流行疫情应变通知”(Epidemic Preparedness (COVID-19) Notice)(“通知”)到期并未获得延期,目前该通知已经失效。由于应对COVID-19而实施的房地产和财产领域的临时立法修正案正在被废除,有些修正案已经失效,有些是在三个月后失效,还有些是在六个月后失效。 临时立法修正案在COVID-19警戒级别和红绿灯保护框架期间为公司、商业和个人应对和办理各种事务,提供了灵活性。例如,临时法案允许通过远程方式电子签署和认证一些文件(包括遗嘱和房地产过户相关授权文件),并在一些具有不确定性和限制的期间延长了某些时限(例如对逾期无法还款或付款的借款人、租户)。 以下是因该“流行疫情应变通知”的到期而废除的临时立法的摘要。 遗嘱和EPA不能再远程电子签署 疫情期间允许遗嘱和EPA(Enduring Power of Attorney,持久授权书)可以远程方式电子签署。但是,2022年10月20日该立法修正案已失效,目前没有通过永久立法修正案来保留该规定,因此,遗嘱和EPA必须当面签署的规定重新生效。 宣誓、 保证和声明也不能再远程方式进行 2022年10月20日以后,法律规定的宣誓(Oaths), 保证(affirmations)和声明(declarations)也不能以远程方式进行,以前要求必须当面进行的规定重新生效。 房屋抵押人和租户解决违约问题的延长期将于2023年4月20日结束 2007年房地产法(Property Law Act 2007)的修正案延长了抵押人在其抵押贷款下解决违约问题和租户在未支付租金的租约违约问题的时限,将在2023年4月20日到期,之前法案适用的时限将恢复。 [...]